关于龙川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根据《河源市医疗保障局河源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河医保发{2021}9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非本县户籍在校学生、新生儿、已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以下统称城乡居民)。2021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其中9月1日至9月10日为特殊人群缴费时间,9月15日至12月31日为一般人群缴费时间。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办理参保登记。连续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参保地域、姓名、身份证号码)需变更的,应在缴费前及时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进行更正。(一)特团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重度一级或二级残疾人、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殊人群,其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对于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其个人缴费部分。上述人员由相关部门统一造册、统一人数,个人不必自行缴费。(二)除上述人群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打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或扫描“粤税通”二维码--“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下一步--输入“户籍信息”--缴费成功。(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直接跳转到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服务”--社保--个人参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 (“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下一步--输入“户籍信息”--缴费成功。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缴费人可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我县任一龙川县农村商业银行网点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人还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税务征收前台进行缴费。(一)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特殊群体和特殊人群外,其他参保人错过缴费期不能中途参保。(三)请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广大市民相互告知,在缴费期内踊跃参保,切实维护好自身医保权益。